1、注漿包括預注漿(含高壓噴射注漿)、后注漿(襯砌前圍巖注漿、回填注漿、襯砌內注漿、襯砌后圍巖注漿等),應根據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按下列要求選擇注漿方案:
1)在工程開挖前預計涌水量大的地段、軟弱地層,宜采用預注漿;
2)開挖后有大股涌水或大面積滲漏水時,應采用襯砌前圍巖注漿;
3)襯砌后滲漏水嚴重的地段或充填壁后的空隙地段宜進行回填注漿;
4)襯砌后或回填注漿后仍有滲漏水時要,宜采用襯砌內注漿或襯砌后圍巖注漿。
2、注漿施工前應進行調查,搜集下列有關資料:
1)工程地質縱橫剖面圖及工程地質、水文地質資料,如圍巖孔隙率、滲透系數、節理裂隙發育情況、涌水量、水壓和軟土地層顆粒級配、土壤標準貫入試驗值及其物理力學指標等;
2)工程開挖中工作面的巖性、巖層產狀、節理裂隙發育程度及超、欠挖值等;
3)工程襯砌類型防水等級等;
4)工程滲漏水的地點、位置、滲漏形式、水量大小、水質、水壓等。
3、注漿實施前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預注漿前先做止漿墻(墊),其在注漿時應達到設計強度;
2)回填注漿應在襯砌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的70%后進行;
3)襯砌后圍巖注漿應在回填注漿固結體強度達到70%后進行。
4、在巖溶發育地區,注漿防水應從勘測、選料、布孔、注漿施工等方面作出專業設計。
5、在注漿施工期間及工程結束后,應對水源取樣檢查,如有污染,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