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漿施工按照《注漿技術規程》(YBJ44—92)有關規定與設計要求進行,注漿設備主要為攪拌機、雙液注漿機。
備料:按設計要求,備足PO32.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,38~43Be‘、模數2.4~3.0的水玻璃和磷酸氫二鈉以及注漿管材等。并做好小樣配比試驗。
注漿前準備:根據設計圖及注漿孔巖溶發育程度,做好漿液配比用料。檢查攪拌機、注漿機等設備運轉情況;注漿孔孔口蓋換上混合器(法蘭盤),對管路進行試壓、檢查管路、接頭的連接、密封質量,攪拌漿液不少于5分鐘。注水試驗:選取代表性孔進行注水試驗,確定單位長度吸水量。
注漿:遵循先邊排,后內排跳孔注漿順序;先稀后濃,依吸漿情況逐步加濃漿液,配比控制在1∶1~0.8∶1;注漿壓力應在0.1~0.3MPa,巖土界附近逐步加大至0.3~0.5MPa,大應不超過1.5MPa.
當連續注漿單孔超過15噸水泥不見升壓或吸漿量下降時,采用提高漿液濃度或雙液注漿措施。雙液注漿時采用水泥漿與水玻璃之體積比1∶0.08。
如遇巖溶通道、較大溶洞和裂隙處視情況充填碎石、砂、水泥砂漿漿液或鋼筋混凝土蓋板。
如有巖溶發育但吸漿量少或不進漿時,先采用高壓清水洗孔或鉆機清孔后疏通巖溶裂隙通道,再注漿。
清孔。按設計要求,采用鉆機在注漿完成1~2小時后進行清孔再壓漿。確保漿液已至溶洞下限或滿足設計注漿量和注漿結束條件。
注漿結束。路基巖溶注漿的作用不同于堵水、防滲工程,單孔壓漿結束除遵循規范、符合設計意圖外,根據多年的實踐經驗和客觀條件,綜合以下條件可結束壓漿。
壓力控制標準。當注漿孔口壓力達到0.5~1MPa,漿液難以注入時。
注漿量控制標準。單孔進漿量達到平均設計壓漿量的1.5~2倍,且進漿量明顯減少時。
注漿范圍控制標準。冒漿點超過注漿范圍3~5m時。
特殊條件控制標準。當注漿壓力不大或降低注漿量,基地出現異常上鼓,應終止注漿,同時采用附近注漿孔“補償”等措施。
注漿結束后,經質量檢查工程師檢查,通知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終孔條件。將注漿孔填實封閉截割孔口套管,留下標記備查。后清理場地,去除污染。